▲罗大辅创办的茶文化研究所网站界面。图片/网站截图 据该报报道,自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国茶文化研究所所长罗大友近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捕。此前,他曾担任中央新电影《高中生》频道总顾问、福建省旅游协会高级顾问等职务。现在很多合作机构都对此划清了界限。继假学术、假顾问之后,又一个所谓的“茶业龙头”被推翻。从报道来看,罗大佑的许多虚构标题经不起推敲。比如他创办的“中国茶文化研究所”根本就没有在民政厅注册。文化和旅游部官员辩解“民族继承人”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明,“这个概念是错误的”。这些看似吸引人的标题,其实是层层自我包装的“纸门面”或“李逵假扮李逵”的戏码,稍加研究就会揭开它的真面目。但他的把戏仍然愚弄了很多人,包括福建省旅游协会这样的组织。这种比民间组织更有权威的组织,不但不去考察,还给它以“假象”,显然是不合适的。而这种认可的效果也是非常可观的,比如他作为嘉宾出席了福建永安的一个活动,当地政府却回应说他是协会的高级顾问,出于信任和尊重,没有核实他的身份,可见这种骗局的“层层”效应就是先用一个假头衔进行欺骗,然后再用一个“认可”的头衔来骗人。诈骗,用新的大写字母包装每次出现。这也让人想起了之前的“假教授”事件。江苏科技大学原首席科学家郭萌萌伪造一系列虚假职称和身份,成为博士生导师。这些事件都是相似的。造假者通常不需要先进的技术。他们通过构建看似完整的身份体系,依靠某种公众形象或机构认可,很容易获得“权威光环”。一旦有人主动支持他,下一步就是以“接力形式”释放他,最终让他进入公众视野。他会获得足够的名气并享受所有的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讲,很显然,一旦发现,就没有办法删除名字和删除文章。是否存在违法犯罪问题,也要彻查。像罗大佑先生这个案例中,有一个p他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据了解,所谓的中国茶文化研究院并未在民政局登记,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任何代表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构将予以禁止,并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犯罪范畴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我国刑事立法,财产诈骗的公共或私人实体根据其数额受到不同程度的制裁和罚款。如果这次罗大佑被发现涉嫌诈骗,等待他的恐怕就不是被开除出组织那么简单了。当然,这也可以作为一个w告诫有关部门不要忽视各种职称和身份的授予。相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只有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才能杜绝骗子贷款、赚钱的机会。撰稿/编辑:蒋诚(媒体人员)/校对:马小龙/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