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生效近三年后,欧盟委员会再次针对中国企业采取单边经贸措施。当地时间2月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金风科技在FSR下的欧盟风能市场的商业活动启动全面调查。 2月4日,商务部发言人就欧盟委员会对中国风电企业海外补贴规定启动全面调查一事发表严正声明。欧洲相关调查普遍聚焦于“外国补贴”,存在立案证据不足、程序不透明等诸多问题。这是打着“公平竞争”之名推行“保护主义”的典型例子。到2025年,商务部经过调查确定,欧洲的相关做法构成了据称,该法对贸易和投资构成了障碍。欧方不仅没有纠正这一错误,反而越走越远。 2月6日,新京报零碳研究院就此事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副教授陈浩。他表示,这项研究的实质是欧盟推进“能源主权”和战略独立、打造专属绿色产业链的重要一步。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规则和工具来控制全球绿色转型。欧盟相关做法已被法律认定构成贸易和投资壁垒。 《外部补贴条例》定于2023年7月13日正式生效。欧盟认为,根据外援规则,欧盟委员会有权主动发起调查。该法规允许欧盟委员会解决市场问题消除外国补贴造成的扭曲,确保欧盟内部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保持贸易和投资开放。此次对金风科技的调查是欧盟首次对单一中国风电企业发起详细的FSR调查。这也是该规定首次于2023年生效,并将针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的核心。 2024年,欧盟对中国企业利用外国补贴法规发起多项调查。其中包括对 2023 年 7 月宣布的参与 2024 年 2 月保加利亚铁路招标的中国公司进行调查。这是该法规生效以来欧盟的首次行动。 4月3日,美国对一家参与罗马尼亚太阳能园区公开招标的中国能源公司展开调查,六天后又对中国风力发电机供应商展开调查。西班牙、希腊、法国、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陈浩指出,打着“公平竞争”之名推行“保护主义”,本质上是欧盟推进“能源主权”和战略独立、打造专属绿色产业链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标是利用规则和工具降低中国新能源产业的竞争力,减少对中国技术和产品的依赖,控制其在全球绿色转型中的领导地位。与关税、配额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不同,欧盟将正常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行为扭曲为“不公平补贴”,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的保护主义”的典型。这种新型保护主义更加隐蔽、选择性和经常性。寻求通过单边规则重塑全球绿色贸易格局。这不仅违反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也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最终导致全球经济衰退。直接损害了欧洲自身的绿色贸易。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颜色变化和合作本质上仍然是保护主义的新变种。对于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应对,陈浩认为,欧盟的调查和可能的障碍不会动摇中国新能源产业全球化的核心战略,而是会促进更加多元化、更有弹性的设计。新全球能源全球化始终立足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欧洲是一个重要市场,但不是唯一支撑点。面临单边主义壁垒的行业将巩固在欧洲的合规经营,同时加快向“一带一路”、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的扩张。这些地区绿色转型需求旺盛,合作空间广泛,与我国产业链优势十分契合。与此同时,庞大的国内市场依然是“我们将不断做大做强业务,实现“深耕内耕+全球拓展”的双向发展。这种设计优化不是被动的“转移”,而是主动构建更安全、更有韧性的全球产业链,既解决短期障碍,也更好契合长期绿色转型趋势,最终实现与全球市场的互利共赢。商务部反对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问题,呼吁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慎重运用FSR单边调查工具,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欧合作的市场环境可预测。中方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采取必要措施,坚决保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面对全球绿色转型中出现的不同规则和障碍,陈浩阐释了中国必须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作为全球绿色转型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中国始终坚持多边主义,致力于推动建立公平、包容、非歧视的全球绿色贸易投资规则。首先,我们要坚定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动生态问题纳入多边贸易框架,确保规则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尊重各国差异。各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二是信赖G20、金砖国家、APEC等机制,深化多边和双边合作,与各国探讨绿色贸易规则,推动碳核算、绿色标准等领域互认耦合,避免“绿色壁垒”碎片化。三是落实“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绿色投资和技术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绿色转型能力,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利益共享”的全球绿色治理格局。四是坚持开放合作,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新能源领域技术研发和产能合作,通过产业链合作打破监管壁垒,确保绿色能源转型成果落地。业内人士强调,我国低碳经济应从“被动适应”走向“主动参与、主动引领”,全面融入国际标准制定进程。在技​​术标准领域,依托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等全产业链优势,深度参与IEC、ISO等国际组织活动,将我国成熟技术和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标准,强化标准话语权。在碳足迹核算领域,要加快完善各国二氧化碳排放管理体系,推动与国际核算标准接轨,探索“单一核算、多国互认”模式,消除绿色贸易壁垒。在绿色金融领域,我们参与制定全球绿色金融标准,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金融等规则适用性,引导全球资本流向低碳领域。对规则的发言权是打破壁垒的重要途径,但其根源在于行业创新、合规运营和全球竞争力。只有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将标准制定与产业发展和全球治理需要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绿色标准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新京报研究员零碳研究所主编陶野编辑颜霞付春民陆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