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 通讯员 孟俊龙 范涛)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办理了一起涉案700万元的给付执行案件。在本案中,一家私营公司没有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不退回大笔款项。但由于资金缺口巨大,资金提取需要较长时间。涉案公司的账户面临被冻结的风险,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受到限制高额开支的措施。通州法院的执行法官团队帮助该公司“拖延执行”。执行法官团队认定,案件执行前,涉案企业已四处筹集资金,并主动偿还贷款。公司涉案的三起案件均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于政策调整和银行融资延迟ng,实施受益人面临短期财务困难。该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能按时交付。因此,原告要求该公司返还相应资金。然而,该公司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执法行动,其股本已全额支付,也没有其他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据了解,公司目前正在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已获批,其他相关重大项目也处于验收结算阶段。专家组认定,该公司虽然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合法资质、稳定的客户群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属于“僵尸公司”。因此,当局联系了三名申请人,并明确表示他们主要担心的是目标人士无法利用这个机会转让财产或申请贷款。多轮过后经过谈判,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愿同意以全部个人财产担保债务,最终打消了申请人的疑虑,也给了涉案公司最后的机会。最初双方达成了协议。最终,三原告与该公司签署了执行协议,并向法院申请采取缓期执行措施。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如期支付全部诉讼费700万元。随后,法院向涉事公司颁发了恢复授信证明,封锁被执行人信息,让该公司恢复正常,实现“复兴”。编辑杨海遮瑕卢强